第三十四章 沮授入伙 (第2/2页)
怪在他们太精锐了,身上特有的行伍之气太浓,想不被人发现都难啊~” “原来如此~颜某受教了~还不起来去帮忙收拾~” “诺~” 第二天伴着太阳,沮授一家人已经坐上了前往常山郡的马车。 田丰,沮授两位冀州最顶尖的人才,全都出仕入常山。 “报告主公,颜良军候急报~” 正在郡守府里无聊的袁术,突然听到了急报,还是颜良急报,让他一个激灵,脑海中闪过了一万种可能。 第一种可能就是田丰,沮授两人屁颠屁颠的答应出仕,来自己这里帮忙。 第二种可能是田丰或者沮授其中一个人答应,另外一个人没答应,但是被颜良绑了回来,甚至当场格杀,那样倒也可以接受,只不过会留下遗憾。 第三种可能是,两人全都不答应过来,然后被颜良绑了或者砍了,那这次引援计划就算彻底失败了, 自己还是会处在刘备最原始的阶段,空有万人敌猛将,却屡战屡败,被打的鸡飞狗跳, 虽然他相信自己比刘备强,但是却也强不了多少。 还有一种可能就是两人全都没在家,或者郑斌认识的根本就是假的,那倒也可以接受。 玲珑很干脆的接过信使送来的急报,递到了袁术的手中。 打开急报,一目十行,看完最后一个字,袁术这才长出了一口大气~ “玲珑,这次颜良可是立了一大功啊,田丰沮授两位大才不但全部找到,还决定一起出仕我常山郡为官,我现在真是太幸福了。” 看着袁术的样子,玲珑无比疑惑, 在他看来人跟人的差别根本不大,她是真的不明白到底什么样的人才能让袁术这么在意。 “少爷,你看你现在的样子,哪里有镇守一方大员的威严~” “玲珑,你是不知道,这两个人到底有多厉害,打个比方说吧,假如我的能力是一的话,那两个人最起码也是五十,你明白了吗?” 袁术也不知道该怎么比喻,所以就拿自己打比方,这样更直观一些。 “我不管,在玲珑眼中少爷就是最棒的~” “呵呵,不说那个了,吩咐下去,招募工匠,以最快速度在真定城十里之处,建造驿亭,另外将孙府一分为二,分别赠与田丰和沮授居住~” “少爷?您这是要干嘛?” 袁术的话雷的玲珑里郊外嫩,这少爷简直是越来越过分了。 不说建造驿亭这么隆重,单单是将偌大的孙府一分为二,分给两人就足够让人震惊了。 作为曾经的真定第一族,孙府之奢华是毋庸置疑的,可以这么说就算是当今的天子过来巡视,住在孙府中也不嫌寒酸。 “这叫千金买马骨,我对他们越重视这些人也越为我卖力,况且他们的能力值这些,就算把我的太守府给他们也不为过。” “可是公子~” “没有什么可是,吩咐下去,三日之内这些工程如果能完工,所有工人工钱双倍,如果完不成,丢了我的人,全都要受罚~” “诺~”一个茄子的三国之仲家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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