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之痒》_第二十二章:标题说好手段啊我的张哥哥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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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十二章:标题说好手段啊我的张哥哥 (第1/3页)

    方锦华在张晗这套房子里已经住了快一个星期,张晗不乐意和父母住,所以自己买了一套房子一个人住,其实平方不大,也就九十平,张晗说他喜欢小房子,感觉温馨,而且一个人住完全足够,就算再多一个人也完全足够了。

    小小的家,却被整理的井然有序也干净的可怕,按道理来说像温别那样的人才会有严重的洁癖人设,但是温别反而没什么洁癖,倒是张晗这样阳光大男孩有严重的洁癖。

    第一天来的时候,方锦华整个人都是傻的,因为这个家的地板都是反光的,刚刚进门就被张晗扛着到洗手间强行被扒光了衣服从里到外都给洗了个干净,张晗可能是早有预谋,早就准备了适合他尺码的衣服。

    方锦华是来工作的,这一个星期整个人都和傻子一样待在这个家里,虽然也不是那么无聊,但是他还是觉得心底多少有些不安。

    而因为这样近距离的接触,他更加了解到了张晗是怎样的一个人。

    他是那种平时看上去大大咧咧的一个人,但是一旦认真起来,方锦华觉得……他好像,好像比温别还帅,特别是沉静下来的张晗脸上不带一丝笑容,带着眼镜面对电脑工作的时候。

    张晗其实很忙,他要处理公司很多的事情,也不是天天都有时间玩乐。

    这一个星期虽然他陪着方锦华待在家里,但是却忙得不可开交,虽然张晗努力的表现自己没有很忙,但是方锦华知道,因为每次张晗都等到方锦华睡着之后偷偷的起床去书房,通宵的工作。

    他偷偷去看过,站在书房的门口,瞧瞧的把门打开,透过缝隙往里面看,而张晗工作的时候太认真所以根本没有察觉到方锦华的偷看。

    那一夜,方锦华回过神来的时候才发现自己居然就这样站在书房门口足足站了快一个小时,走的时候两只腿都在打颤,不停的发抖。

    他看工作认真时的张晗看到入迷。

    张晗真的很帅,特别是他睡着和工作的时候,方锦华很喜欢霸道一面的张晗,察觉到这点的方锦华觉得他大概是疯了,他喜欢的人是温别啊!

    怎么能这么简单的就移情别恋呢?肯定是因为住在一起的原因,一定是这样,不行,他必须找点事情做做。

    “游戏机?有,你要玩吗?想玩什么类型的?”张晗取下眼镜,抬起手捏了捏眉心,那一系列的动作帅了方锦华一脸,他痴愣愣的发了几秒傻,立刻说:“随便,随便什么都行。”

    张晗站起身,走到办公桌旁边的一个书架面前,弯腰打开下面的柜子,里面整齐的归列着各色各样的游戏卡,他说:“以前我和温别没事的时候就会一块打游戏,这都是我存的,其实有些年代了,但是我舍不得扔,觉得扔了挺可惜。”

    方锦华看着张晗,其实他早就发现了,张晗是个很念旧的人。

    就床上的那个抱枕土到掉渣,因为是温别送的,已经十来年了,早就洗的变形了,但是张晗一直都没扔。

    家里很多个小角落里都摆放着很多年头的东西,都是张晗存放的,虽然上了年头但是每样东西都保养的很好,可以见得张晗不仅仅念旧而且很珍惜这些东西。

    “中午要吃什么?”张晗看着在客厅折腾游戏机的方锦华,柔声问。

    方锦华想了想,说:“我想吃糖醋排骨。”

    其实,很多东西的概念在心底已经悄悄形成,方锦华只是无法承认自己变心的这么快,这么快就喜欢上了张晗。

    张晗这个人心思缜密,温柔,认真做事的时候却又帅气无比,根本就是家居全能暖男。

    他会做很多很多的事情,乐器也会很多很多。

    不大的家里还放着一架钢琴,只是张晗从来都没弹过。

    中午,饭桌上是色香味俱全的饭菜,张晗把碗筷放好催促道:“吃饭了,别玩了,去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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