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7章 汗血宝马 (第1/1页)
阿喀琉斯见他苦心经营的城池是守不住了,照城中暴乱的程度来看,估计都不用清军动手,城中的百姓就能弄死他。阿喀琉斯见大势已去,他早就计划好了他的退路。阿喀琉斯原本打算先逃往离自己最近“乌木戈鹿”城,再根据情况决定是否跟“乌木戈鹿”借兵回城平叛。但是让他没想到的是,当他刚一踏出大帅府,就被盛怒之下的百姓围住。退出转码页面,请下载app爱读小说阅读最新章节。 阿喀琉斯的府中有匹宝马,此马蹄大如碗口,体形也是普通马的两倍,更是全身鬃毛为火红色,身上一根杂毛也没有。那马四蹄不断的踏着地面,似要腾空下海一般。那马更是有着日行千里,夜行800的本事。虽然此马跑的不如斑马快,但是山川巨谷在此马的脚下犹如平地一般。就这次强大的耐力和高大的身体,那可是战马的不二之选。斑马的速度比普通的马快了2-3倍左右,斑马的时速为平均每小时60公里,而普通的马只有每小时20-30公里。但是要论耐久力,斑马就比马差多了。毕竟斑马是生活在非洲的热带草原上,跑的慢可就成了狮子的可口美餐了。所以斑马虽然跑的快,但是耐久性却差了很多。而阿喀琉斯的座骑“汗血宝马(又称:大宛(yuan)马).混青儿”的时速则高达每小时五十五公里,并不比斑马慢到哪去。 阿喀琉斯和那些200个百姓打了半个时辰(一个小时),虽然阿喀琉斯在混战中,被人给勾下了马,侧腹部也被人刺中了三枪,背部更是被人砍了5刀,面部也被人划伤不说,就连鼻类也被人一刀削去。至于那些密密麻麻的皮外伤,更是多到全身布满。也难怪会这样,要用一百二十斤的大刀砍杀200人,着实有些难度。这阿喀琉斯在砍杀了那200个百姓后,更是用他那精湛的箭术射杀了二十个追击他的骑兵。其他的骑兵见阿喀琉斯身负重伤,还有如此厉害的本领,便也就放过了他,不敢继续追击。 要说这阿喀琉斯是如何得到只产于土库曼斯坦的汗血宝马,就是因为阿努比斯曾经率领古埃及人攻打古巴比伦,在经过土库曼斯坦的时候,遇到了跑1000米只需要1分钟07秒的宝马,而古巴比伦国王又贡献出了20匹阿哈尔捷金马(汗血宝马),才得以换取短暂的和平。只是此马不适应非洲大草原和丛林生活,导致了此马的速度远没有在它们的家乡那么快。而汗血宝马对生活环境要求极高,而且繁殖率又低,所以阿喀琉斯的“混青儿”可是大有来头。 原来在阿努比斯阵亡之前,曾经将自己的那些汗血宝马交给了阿喀琉斯的祖先,也就是阿努比斯自己的亲卫队长,所以阿喀琉斯的汗血宝马并不是来路不明,而是从他祖先那里继承来的。至于阿喀能否逃到乌木戈鹿城?且听下回分解。小小花枝鼠的重返大清之我是康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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