孽海情天之贾宝玉的淫乱后宫_16 金陵十二钗对情榜 幻境众仙姑促主奴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16 金陵十二钗对情榜 幻境众仙姑促主奴 (第1/6页)

    话说太虚幻境这一干仙子,其领头者自然是警幻仙姑。

    警幻仙姑本居住在离恨天,太虚幻境也设在灌愁海上,是一座世外仙岛。警幻仙姑是万年前的牡丹花精,后来在放春山遣香洞中修成正果,位列仙班。是天庭百花娘娘座下第一大掌事仙女。专司人间之风情月债,掌尘世之女怨男痴。

    同时也负责照看着下凡历练的神仙。比如宝玉,其原身是负责联通各幻界与神界的神瑛侍者,又比如警幻自己的好姐妹绛珠仙子。以及早下凡十几年,如今马上就要是贵妃的贾元春的原身百花娘娘。

    神界天庭的天后,作为新神与旧神百花娘娘争女仙的统治权,百花娘娘不愿与之争斗,便自放尘世再增修行。百花娘娘已然后退一步,天后也不好再步步紧逼,况且百花娘娘自放之事也引起了许多旧神的不满,新神之所以想与旧神争夺权力,也不过是因为旧神多为创世起就有的神仙,他们见惯了争斗,也厌烦了争斗,所以才自求清净,各自隐居起来,不事俗务。像百花娘娘这类还在管事的旧神是少之又少。

    新神做的那些事,旧神很多也有所耳闻,他们想要的东西旧神也不稀罕,所以就由着他们折腾去,但逼得百花仙子自放倒是有天地以来的头一回。

    旧神中的日神月神首先听闻此事,她们与百花仙子是自有山川河谷、日月星辰起就是相识,日神脾气暴躁,直接派天马送信到南天门,告诉天后天帝,如若再肆意妄为,明日起世间将再无太阳。

    月神的神鸟是之后到的,月神也委婉地提醒新神,如果百花娘娘在人界有任何差池,那么她将会认为是天庭之人所为,到时候她为"避祸"将会把她的十二个儿子全部叫回家,换句话说就是世间再无月亮。

    月神有十二个儿子,他们是天上轮值的月亮,本来月神就因为十二子中的幼子满月被新神的天狗吞过,虽然最后吐了出来,但总归是与新神结了仇怨,当时是东皇太一在其中调停,她才勉强不再追究,如今才几千年不到,新神又做出这等事,她是万万不能再纵容了。

    天庭在百花自放投胎到人界的那一日,仅仅一日之内,就收到来自日月二神的两封"问候"信,实在是不敢再轻举妄动。

    如果真的日月消失,到时候惊动了更多沉睡多年的原始旧神,到那时新神可就真的完蛋了。到时候不要说创世之神女娲娘娘了,就仅仅是地母后土娘娘,就可以把他们全部囚禁在幽冥地界的酆都大牢中永世不得超生。

    在此之后,天后不敢再有任何动作,如果真要做什么,也得等百花娘娘回归之后再说了。天界的权利争斗终于消停一会儿了。

    像警幻这些旧神的旧部,也稍微松口气了。

    当然自家娘娘在人间的日子她们是必然要照料好的。

    而阎罗殿这些鬼神更是老江湖,尤其是负责给神仙投胎的那几个,一个比一个鬼精灵,一听说是百花娘娘来转世,就立刻选了当年的最好的命格,还在开年第一天的正月初一把这位娘娘送到了人间。正是荣国公府——头等的温柔场富贵乡。

    虽知新旧神之间的斗争,本来这事阎罗殿的人是不用参与这些事情的,但眼睛可见的未来必然还是新神的主场,毕竟旧神不喜欢管事也不是一天两天的情况了,到底得有人来管啊,但旧神又是万万不可得罪的。

    所以在得知百花娘娘的旧部警幻仙子在太虚幻境列了“十二金钗”和“红楼情榜”两部册子,还没等仙子差人送来,阎罗殿专管神仙转世的仙人司便派了鬼使主动来太虚幻境要了这两部册子去,把旧神旧部里最近十几年间要投胎的,全都按照这两部册子写的依次送去人间。

    神瑛侍者本不是旧神的旧部,但他天性温和善良,与众花神们都有不小的交情,刚好他要去人间历练,要投去的人家正好就是百花娘娘所投的那一家,警幻从阎罗殿处得到此消息,便上门求取神瑛侍者的帮助。神瑛侍者虽不是旧神,但也不属新神中争权那一派——新神中也有许多闲散自在逍遥自得者——神瑛侍者就是其中最安于平淡的一个,既然仙姑专门上门求助,恰好自己确实也要去一趟人间,便答应了下来。

    至于"十二金钗"和"红楼情榜"这两部册子,"十二金钗"者,专指与百花娘娘所投之家——贾家有渊源,且又是在金陵出生的聪俊灵秀、正邪两赋的女子,按照出身位分,分正册、副册、又副册三册,正册为出身尊贵的官家千金;又副册多为丫鬟等低贱者;副册介于二者之间,要么是一般的读书人家出身的小姐,要么就是妾这类被抬举过的低贱丫头。比如宝钗、黛玉者,就是正经的金钗千金,而香菱因为父亲甄士隐虽出身是书香门第,但并未做官,所以香菱便不如家中有人做大官的薛林二位正钗尊贵,因此只在副

请记住本站永久域名

地址1→wodesimi.com
地址2→simishuwu.com
地址3→simishuwu.github.io
邮箱地址→simishuwu.com@gmail.com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