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我还没走太远_一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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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第1/1页)

    我从没写过日记。难以下笔。

    是你让我写的。

    唉……

    我喜欢他,从我大概明白喜欢这个词是什么意思的时候就喜欢他了,那时我初三,也许是年纪太轻不知道怎么掩饰,班主任每次批评完我都会语重心长嘱咐我别早恋了,再和别的人早恋我俩都没前途。

    哼,我倒是想。

    高一下学期分科,我体育特长生只能学理科,他学文,在学校里离得远直接断联,这导致我高中三年都认不全他班上那些人。

    当然那都不重要,至少早上我们还能见一面,我骑着自行车顺路和他一起去学校——仅管每天都是我忙着骑车他忙着在后座补觉。

    我和他从小学就认识,从没想过多年来穿一条开裆裤的兄弟情有一天我会单方面变质为暗恋。这种说不出口的感情最开始让我感到特别尴尬,比如有好几次想仔细看看他,却被他一个疑惑的眼神给吓退;还有在学校里找他我都得想个理由才敢去,没办法,一站他面前我就大脑短路,如果不提前打稿我话都说不清。

    不过时间长了我脸皮也厚了,这些问题都不太大,我最后直接能耐到当着别人的面跟他聊荤:他总是眼都不抬一下,一笑了之,倒是别人热热闹闹起哄。

    其实我还是怂,有多少话我想直接跟他说,却不停拐弯抹角直到我自己都不明白我在说什么。

    篮球队的哥们身边女朋友多到我记不住,他们丰富的情史唯独让我明白一件事:没有男的会和男的交往。如果我还想让我和他在学校里安安稳稳地待着,就不可能把这事说出来。

    不过,如果我能早点考虑和他说说这件事的话……

    写这么多,说白了就是想趁这个机会排解一下。从我意识到我喜欢他之后三四年也没跟他提过哪怕一点儿,憋久了我都怀疑我到底对他是不是那种感情。

    看长相的话,我想只要是见过他的,不论男女都会觉得他挺帅:高三体检时他是181厘米的身高;五官中让人印象最深的应该是他的嘴唇,薄唇,挺自然的红弥漫在唇心,这使他看起来就像是一直微微将嘴张开一小条缝隙,我总克制不住冒出亲吻他的想法;他的头发有些长,不过并不长得另类,如果好好打理一下做个造型,也有“泰坦尼克号”里男主角七分神韵——幸运的是我曾在我俩那破烂学校50周年校庆时见过那个样子的他。

    他的性格……我总听别人评价他“温柔”,“不争不抢”一类的,可在我看来他反而是个对自己有一定要求的人,程度稍重的话也可以说他胜负欲很强。每当他站在领奖台上时,他的骄傲,意气风发总吸引着我,我少年时的心动大多也集中在那些时候。

    吃完饭回来看一眼,我竟然把他的事记那么清楚,这怎么给我一种深闺怨妇的感觉?

    等下,要按这逻辑来说的话他也是怨妇啊,行吧我心态平衡了。

    我俩小的时候住在一个沿海小镇里,当时交通教育经济没一个是行的,如果,对我而言,他能受到更好的教育,就算是现在那个地方的省重点他也一样可以考上——虽然那样他的高中就没我什么事了。

    我有空的时候都是直接去他家把他拽出来,硬逼着他陪我在镇子上闲逛,毕竟学习对我来说也没那么重要。有些陈年老事我也记不清了,倒是曾经我无聊,偷过我爸那台宝贝相机来玩,折腾着也给我折腾会了,当时还给他拍了一张照片,我多怂啊,那时的胶卷贵到我没胆把那张照片冲出来,到现在也只有后悔我都没有他一张照片。我不敢忘记他,可我知道终有一天我头脑中关于他的清晰的形象也会变模糊,没有人会将已死之人记得太清楚。

    这样想来,当初仅仅是因为他有记日记的习惯,而无意在某一篇中表达我也能写下我视角中我们过往的愿望,反而成为我能将他永远保存下来的唯一方式了。

    明天再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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