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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接着,女人烦躁不耐的声音响起:“我说那位大爷,您腰不好是吧?能走快点儿吗?” “……” 周之学回头,一辆火红的敞篷法拉利闯入眼帘,后视镜上挂着一颗镶满钻石闪闪发光的手提包,然后,是一个戴着墨镜的女人。 一张脸被遮去了大半。 周之学自觉往旁边挪了点,但是这辆车却不见有开走的意思。 林伶摘下墨镜,意味深长地盯着他看。 还非常露.骨地咽了咽口水。 “……” 彼时,林伶刚从国外回来没多久,打算回家继承家产,当条咸鱼混吃等死。 大概她毕生追求也仅限于此了。 林伶望着周之学好一会儿,第一反应,好帅。 尤其是一双眼睛。 还没见过长得这么对她胃口的男人。 林伶敲敲方向盘,娇声问:“帅哥,你去哪,我捎你一程?” 周之学本就来得早,正想着怎么慢一点,哪里用得着她捎一程。 所以他回绝道:“谢谢,不用了。” 林伶也不恼,纯粹是闲得没事干,她亦步亦趋跟着他,车速降到二十码,周之学也是心态好,无所谓她跟在后面。 就这么一人一车走了一路,林伶眼睁睁望着他进了自己家门,惊讶了一瞬后陡然明白,肯定是老爹喊人来的。 他总喜欢跟青年才俊们畅谈人生理想,风花雪月。 林伶莫名生出一股志在必得的念头,勾勾嘴角,哼着歌把车开进车库。 —— 周之学没有猜错,用餐的过程中,林志达果然提到要挖他去他们投行上班的事。 这是个机遇,也是个挑战,但是无论是从未来还是现在看,周之学都没有拒绝的理由。 林志达很健谈,连连称赞他年轻有为,后来之后他本科专业学得是计算机,更是赞不绝口。 谈话持续了很久,有林志达在的地方,话题永远不会少。 这一点,林伶随她爹。 等到九点钟的时候,林伶化好妆,选了一条俏皮又不失端庄的裙子,颇为愉悦的从自己卧室绕到客厅。 她一回家直接去了东边的阁楼,还没有和林志达打招呼。 而且她心里憋着气,林志达办聚会竟然不喊她。 高跟鞋的声音在空旷的客厅里清脆地响起,不约而同地吸引了在场宾客的注意。 林伶一眼看见坐在林志达身边的周之学,只看了一眼便收回眼神,转而冲着林志达甜美一笑,扑进他怀里,“老爸,想死你了。” 林志达摸摸她的发尾,颇为惊讶:“什么时候回来的?也不通知我一声。” “您大忙人一个,我哪敢打扰你。” 说着就往周之学的方向看了一眼,眼里满是委屈。 林志达拉着她坐下,“工作是工作,哪能跟宝贝女儿比。”他指着周之学,给林伶介绍:“这位啊,是爸爸刚发现的人才,A大毕业高材生周之学,说起来,你要是努努力,还能当人家师妹。” 林伶撇撇嘴,林志达真是对她的学历无比在意。 “你怎么知道是师妹,不是师姐?” 林志达被她这么一说觉得有道理,问周之学:“你今年多大了?” 周之学:“二十二。” “呦呵,同龄人。” 林志达又问:“几月几日?” 周之学:“九月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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