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狼群 (第1/2页)
事实证明,菜鸟就是菜鸟,纵使多了一点点的运气,离一个真正的玩家还相差的很远。看着漫山遍野蜂拥而至的狼群,我无语问苍天:这是为什么?为什么就不能让我碰上一件正常一点儿的事情? 当我雄赳赳、气昂昂的迈入荒野的时候,特别是在轻易的消灭了三只游荡的野狼以后,我的自信心极度的膨胀。“火磷弹”配合以“攻击加速”,威力比我想象的要大的多,别看“火磷弹”对付骷髅兵不怎么样,想来是磷火对骨头的作用有限吧,用来对付野狼还是挺厉害的,烧的它们惨嚎不已,没几下就搞定了一只,就算移动速度没有它们快,被狼牙或者狼爪抚mo了一两次,损失的生命也在我“生命回复速度增加5%”的属性面前得以及时的回复,荒山野岭无人见,我当然要佩带上我的宝贝胸章了,小心驶得万年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资源,多一重保障就能多一点安全嘛! 我放过了其它的小动物,转挑野狼下手,在哪里跌倒就在哪里爬起来,在野狼身上丢了面子,就要在野狼身上找回来,不给它们一点厉害瞧瞧,还以为我阿呆是好欺负的,哼,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东西,敢跟我斗。 我沉浸在杀戮的快感中,一阵兴奋莫名,现实生活中我可能连只狼狗都斗不过,可在这里几只小狼我根本不放在眼里,怪不得听阿风说有一些玩家宁愿冒着接受系统严厉惩罚的危险总喜欢在游戏里pk,当你在杀戮中体验强者感觉、操纵他人命运的时候,你就会忘掉现实中所有的不开心,那种感觉真不是一般的爽。 当然了,我可不是那样的变态,一方面是害怕系统惩罚:在恶意pk玩家和npc是会被系统通缉的,通缉时间根据所犯罪行而定,从一天到终生不等,通缉期间一旦进入城市会受到城市中官兵的追杀,商店中的npc会拒绝与你交易,无法利用城市之间的传送阵进行传送,被杀复活时间延长至十二小时,而等待复活的这段时间并不计入通缉时间之内,复活以后接着被通缉,随机掉落一件装备奖励击杀你的勇士,当然如果对方是npc则会被系统充公,后果可谓是相当的严重。另一方面则是性格使然,虽然对现实不满,可我还不至于把自己的欢乐建立在大多数无辜的人身上,就是真想发泄也是杀“花花公子”那样的斯文败类、社会垃圾,不会迁怒于无辜者。 在心里解释这么多,我只是想证明自己不是那么嗜血,现在的一时失控只不过是长久压抑下的短暂爆发而已,我的本性还是很善良的,这不,在四只野狼的围攻下连接被咬了几口,我那颗嗜杀的心立时冷静了下来,转身就往远处跑,我再狂妄,也只不过是个见习亡灵巫师,四挑一我很乐意干,一挑四,俺还没有那么大的实力。 只可惜,我想放过它们,它们可不想放过我,跟在我屁股后面就追了过来,他奶奶的,谁把野狼设计的这么灵活,以我两星半的先天敏捷,居然甩不脱它们,不断的在骚扰我,一点点的掠夺我那本就不多的生命值。 我气得七窍生烟,却也无可奈何,好汉架不住人多,独虎难斗群狼啊,难道就这样任它们欺负?突然心中一动,怎么给忘了,我可不是一个人哪,不是还收了几个骷髅小弟嘛,养兵千日,用兵一时,现在老大有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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